《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40多种合同
随着《民法典》正式实施,各类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也越来越明确。本文根据《民法典》等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整理汇总了40多种应采用书面形式签合同的文件类型以及对应法律、法规出处,供参考。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展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等够有形地展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通常情况下,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可以明确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为后期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解决依据,摆脱了“口说无凭”的状态。
当然,如果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也并不代表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成立!
因为《民法典》第490条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但是这在实践中,举证难度大,关于“合同关系、合同类型”的争议难统一!
因此,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该提前了解、合理选择,做好风险防范。
以下
40多种合同文件在《民法典》、《劳动法》、《建筑法》、《保险法》等最新的法律法规文件中分别都有书面形式签订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各大组织了解法律出处,规范订立合同。
(整理自各类法律、法规)
以下为具体法律、法规出处详情:
1、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19条
2、政府采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第44条
3、物业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938条
4、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修订)第27条
5、房屋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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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工程合同
包括: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78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15条
7、保险合同
包括:保险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第13条
8、信托合同
说明: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这里的书面形式未必是书面的合同,也可能是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10月1日施行)第8条
9、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
说明:与前述合同类型相比,本条不是特定类别合同,而是指招投标活动中,按照要求要签署的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9年3月2日修订)第46条
10、著作财产权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11月11日修正)第27条
11、金融借款合同(区别于自然人之间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66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年8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37条)
1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79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31条
签署方:建设单位、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
13、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修正)第10条
14、包价旅游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58条
签署方:旅行社、旅行者
15、包价旅游接待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69条
签署方:旅行社、地接社
16、广告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30条
签署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17、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736条
签署方: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18、技术开发合同
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851条
19、技术转让合同
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863条
20、技术许可合同
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863条
21、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40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50条
22、质押合同
包括:质押合同、质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427条(质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年4月29日修订)第70条(质权合同)
2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3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15条
签署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
24、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354条
2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第21条
场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6、居住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367条
27、地役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373条
28、房地产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二次修正)第41条
2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22条
3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40条
31、合伙企业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27日修订)第4条
32、个人独资企业委托投资、管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1月1日施行)第19条
33、民用航空器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14条
34、民用航空器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26条
35、通用航空经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148条
36、委托拍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第42条
签署方:拍卖人、委托人
37、慈善捐赠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9月1日施行)第39条
签署方:慈善组织、捐赠人
38、仲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年9月1日修正)第16条
39、船舶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9条
40、船舶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12条
41、航次租船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43条
42、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182条
43、海上拖航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156条
签署方:承拖方、被拖方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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