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北京率先发文,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
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在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
此举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将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截图自北京市政府官网)
此次《意见》中,不仅明确指出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还对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适用范围、具体实行措施以及应用场景做出了明确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截图自北京市政府官网)
2、在实行电子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意见》指出:“用人单位可使用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署系统,或采用自建自用签署系统模式。”
(截图自北京市政府官网)
3、劳动者在签署电子劳动合同时,应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当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或可能失密时,应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截图自北京市政府官网)
4、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应用,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应用。
(截图自北京市政府官网)
今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同意: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探索建立以软件实名认证、数据产地标签识别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发布,将为电子劳动合同在全国各大城市的普及应用提供引领、示范,推动便民利企,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丰富“互联网+人社”应用场景,优化劳动用工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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